16-17学年上学期学业清查通知

2017-04-13 11:28:16   发布:肖咏      点击:

各班主任、各班: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敦促同学按时完成学业,自本周开始将对14级、15级、16级所有全日制学生进行学业清查,要求如下:
1、请15、16级各班学习< 学分制学习手册>中的< 玉溪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14级重点学习< 玉溪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标准>。
2、请各位同学登陆教务系统,认真核查个人成绩,若存在疑问统一反馈至各班学习委员。
3、属于下列情形,请填写学业清查统计表:
(1)上一学期所修读的课程,经补考后不及格的学分超过8学分
(2)已修读的课程,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分数累计已达16学分及其以上。
(3)前5个学期,累计获得学分数低于100学分。(14级)
请各班班主任督促同学认真清查、核对,并将学业清查统计表(见附件)于第9周星期一(4月17日)上午9时前由班主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y0105@yxnu.net。
随附以下材料:
1、
http://www.yxnu.cn/uploadfile/2017/0414/20170414091111216.xls学业清查统计表(个人),填写电子表格发送各班学习委员。

2、 http://www.yxnu.cn/uploadfile/2017/0414/20170414091148388.xls学业清查统计表(班级),学习委员汇总,电子表格和纸档统一交7-409(右)。
3、玉溪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标准。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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