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各年级相关课程的重修、补修从本周开始办理,时间截止3月16日。
一、重修、补修申请
1、通识类课程(教务处集中负责):必修课按教务处数字校园通知要求办理;选修课以二次选课的方式选课,不存在重修。
2、专业课由学院负责,学生对照工学院课程简表查看本学期开课情况及上课时间、地点,填写重修申请表,任课教师签字后,交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交教学秘书办公室C102。各班委于3月7日下班前将本班申请表上交。
提示:特殊情况学生自己来C102找教学秘书,不由班委通传。
二、学业清查
对照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实各课程模块(节点)的修读状况,填写学业清查表各栏目信息。
说明: 1、未合格课程(或不及格学分)仅包含必修课;已经通过的课程请在教务系统内申请“校内课程替换”,替换后各模块课程已获得学分会更新;
2、重修安排要与重修申请表中课程一致;
3、有特殊情况的写在备注栏;
4、 毕业班及大三学生获得总学分、不及格学分及平均学分绩点从电子表格中查找,总学分已套用公式,填写获得总学分、不及格学分自动相加得到总学分,请不要修改电子表格。
纸质学业清查表填写后最后一栏由学生签字确认,班委将电子表格填写完整连同纸质表于3月7日下班前交到C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