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使我院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特制定我院2024届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请各专业、各位2024届毕业生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按要求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
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
为更好地落实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羊波
副组长:杨春艳
组员:那维炜、卢斌、王晓艳、范茂彦、王俊峰、李锐扬
工作小组职责包括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指导教师资格,检查和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
二、出题、选题
1. 论文(设计)题目必须符合修读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拓展所学的理论知识,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2.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顺利完成,杜绝因任务量过少,造成学生空闲,以致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3.工科专业原则上只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有在纵向科研项目的,可根据学生参与项目研究的情况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4.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定批准后,向学生公布,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原则上各专业双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占比需大于50%。
5.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须一人一题。
6. 相同的选题三年内不得重复出现。
7.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和审核学生选题,在管理系统中明确选题意见。
学生选题,要在管理系统中确定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学生可自拟课题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选题只有在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8.课题一经确定,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开始2周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因技术原因需更换课题的,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认可后方可变更。
9. 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指导学生查阅、研读文献。
三、开题
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和调研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开题工作,将开题报告相关内容上传至管理系统。
指导教师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认真审查学生开题报告,在管理系统中明确开题意见。
对于未通过的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指导和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通过后,学生方可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及时组织教师对开题报告等材料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撰写、修改
学生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课题的调研、实验、设计及结果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并在教师指导下及时修改。在此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组会,对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释疑。
指导记录由学生根据教师指导情况在系统中据实填写,由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在管理系统中反映的指导记录不少于6次。
五、查重、定稿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稿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件、格式和内容等进行仔细审阅,明确修改意见,要求学生限期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的毕业论文(设计)才能进入查重检测环节,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才能定稿进入评阅环节,否则必须修改或重写,直到满足学校相关要求后方可定稿。
六、评阅
各专业按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分别在系统中填写评阅意见,撰写评语,明确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终审意见,并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别给出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
七、答辩与成绩录入
1.学院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答辩。
2.答辩:学院按照《玉溪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开组织答辩。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并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记录、答辩评语及答辩成绩。
3.补答辩:具体时间由各专业确定。
4.各专业组织教师将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八、总结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专业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撰写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办存档。
九、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负责。
1. 讲师职称以上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 对学生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全面负责。
3. 全面指导学生选题、收集资料、拟定论文(设计)提纲、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做好开题工作。
4. 指导学生按照《玉溪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规范》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和修改论文(设计)、检查学生工作进度、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稿件和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和检查学生的改进落实情况。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写出有针对性的评语、评定成绩,并手写签字。
6. 所有指导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工作。
7.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因特殊情况超过10人的,须报工作小组审批。
十、学生职责
1. 在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主动积极联系指导教师,做开题准备。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报告和开题报告的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开题报告。
2. 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和进度,全面查阅文献、独立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保证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 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并如实填写指导记录。
4. 严禁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有发现将严格按照《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做出处理。
十一、进度计划安排
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各阶段要求见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要求 |
责任人 |
第七学期 第5周前 |
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
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课题选题与确定等工作。 |
工作小组 |
出题、选题 |
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选题”环节相关职责内的课题提交、审核、确定课题。 |
学生 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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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 第6-9周 |
开题 |
学生调研、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开题”环节相关职责内的任务。 |
学生 指导教师 |
第七学期 第10-20周 |
开展调研、实验、设计、分析研究,撰写论文等 |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并撰写论文。 |
学生 指导教师 |
第七学期 第19周 |
中期检查 |
各专业自行安排中期检查,检查学生论文(设计)进展及完成质量,并按要求填写自查表,以专业为单位形成检查报告,由专业负责人提交至教学秘书(李锐扬)。 |
专业负责人 指导教师 |
发布警告 |
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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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第1周 |
完成初稿 |
学生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完整的论文(设计)初稿,指导教师审核初稿。 |
学生 指导教师 |
第八学期第2周 — 第八学期第6周 |
修改、完善、定稿 |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完成论文(设计),形成定稿并提交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
学生 指导教师 |
学生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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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 第7周 |
指导教师审阅 |
指导教师按规范要求审阅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教师意见,评定指导教师成绩。对达不到结题要求的论文(设计),继续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学生按要求限时修改完善。 |
指导教师 |
检测 |
指导教师提交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符合相关要求的论文(设计)才能进行交叉评阅。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论文(设计),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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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 第8周 |
交叉评阅 |
各系安排评阅教师评阅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撰写评阅教师意见,评定评阅教师成绩。 |
专业负责人 评阅教师 |
第八学期 第9周 |
答辩资格审查 |
两位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大于65分的论文(设计)方能进入答辩环节。 |
专业负责人 |
第八学期 第10周 |
正常答辩 |
各系组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组织学生进行逐个公开答辩,撰写论文(设计)质量分析,评定答辩成绩。 |
答辩组成员 |
第八学期 第11周 |
第二次评阅和资格审查 |
专业负责人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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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 第12周 |
成绩提交 |
专业负责人核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完成成绩录入,将成绩登记表提交教学秘书。 |
专业负责人 |
第八学期 第13周 |
材料提交 |
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至教学秘书处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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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 第14-16周 |
总结 |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
专业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 |
十二、其他
1. 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实行格式规范一票否决制。
2. 查重、评阅和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论文(设计)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
3.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不出勤、联系不上、不做论文(设计)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提交书面材料至教学秘书处,学院统一处理。
4. 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实际安排按学院具体通知时间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5. 本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中进度计划安排若滞后于学校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或学校发布新的要求等,将按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执行。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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